关于组织申报2015年智能制造试点示范项目工作的

时间:2015/4/27 14:33:00 来源:中国自动化网 添加人:admin

  各有关单位:

  按照《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开展2015年智能制造试点示范项目推荐的通知》(工信厅装函〔2015〕204号)的要求和工作部署,为做好我市试点示范项目遴选工作,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
  一、申报项目的基本条件

  (一)项目实施单位应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,具有独立法人资格,运营和财务状况良好。

  (二)项目技术上处于国内或国际先进水平,示范项目使用的装备和系统需自主安全可控。

  (三)项目须符合《智能制造试点示范项目要素条件》(附件2)中相应类别的具体要求。

  (四)项目在降低运营成本、缩短产品研制周期、提高生产效率、降低产品不良品率、提高能源领用率五个方面已取得显著成效,并保持持续提升,具有良好的增长性。

  二、申报程序及要求

  (一)推荐工作遵循政府引导、企业自愿原则。

  (二)申报单位按要求填写《智能制造试点示范项目申报书》(见附件3),于5月6日前送交我委新兴产业处。申请材料模板的电子文档可在工业和信息化部门户网站(www.miit.gov.cn)下载。

  (三)我委视情况组织专家评审和现场考察,择优推荐基础条件好、成长性强、符合两化融合管理体系标准要求、在一个企业中开展多种类别试点示范的项目。

  三、联系方式

  联系人:沈卓蕴,电话:0755-82107982

  邮 箱:shenzy@szjmxxw.gov.cn

  地 址:福田区市民中心C2070

  特此通知。

  附件:1.

  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15年智能制造试点示范项目推荐的通知 2.

  智能制造试点示范项目要素条件 3.

  智能制造试点示范项目申报书

  深圳市经济贸易和信息化委员会

  2015年4月14日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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